“吉林私造浮桥18人获刑案”再审宣判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2/25 15:01:03   点击:38   标签:黄德义 被告人 何树春 河道 黄嵩 黄德军 黄德友 刘彦辉 老道 黄强

2023年12月25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德义等18人寻衅滋事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维持对黄德义、何树春的定罪量刑;对黄嵩、黄强、黄德军、黄德友、刘彦辉免予刑事处罚;宣告黄永、黄刚、黄伟、刘艳杰、何淑云、佐清芝、武风清、龙丽、刘海波、李丽、边光无罪。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何树春等17人有期徒刑一年、拘役六个月及三个月的刑期,同时宣告缓刑。宣判后,黄德义等18人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黄德义不服,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又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7日决定提级审理,并于2023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再审查明: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之间的洮儿河河道内,因该处河床坚硬且水流较浅,周围群众长期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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