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穿和服拍照,和“寻衅滋事”不沾边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2/8/16 18:15:12   点击:264   标签:刑法 和服 道德 寻衅滋事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 警察 法律 寻衅滋事 执法者 民族

图源|视觉中国作者丨赵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近日网络流传一段视频:苏州一名女生穿和服在路边拍照遭到警察大声训斥,“你穿汉服可以,但穿和服不可以,你是中国人!”女生克制询问,“你这样大声吼可以吗?有什么理由?”警察回复,“因为你涉嫌寻衅滋事!”遂将该女生带走。该视频一经传播,引起公众哗然。即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会感觉仅因当事人穿和服拍照,就认为其涉嫌寻衅滋事,不仅于法无据,也与公众朴素的法感相悖。这个案例,可说是寻衅滋事在实践中被滥用的又一典型例证。寻衅滋事为何被不断滥用?行政处罚中的寻衅滋事行为,规定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该条具体内容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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