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10/23 9:46:11   点击:296   标签: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原标题: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省退役军人厅、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调整山东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通知》提出,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其中,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96970元、93910元、90830元,烈属为每人每年3078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为每人每年26440元,病故军人遗属为每人每年248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均为每人每年67240元,红军失散人员为每人每年30340元。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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