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医疗机构141种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解读我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19/8/27 9:10:49   点击:72   标签:政务要闻医疗机构141种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解读我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原标题:政务要闻医疗机构141种不良执业行为将被记分——解读我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一次记6分;买卖人体器官或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一次记12分……近日,市卫健委出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校验期为1年或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20分或50分,将暂缓校验,对在暂缓校验期内,累计记分超过10分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由重准入转向重监管  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中长期存在“重准入轻监管”等问题。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长期忽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分医务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医疗服务,开大处方、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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