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职业放贷人”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8/20 16:56:54   点击:176   标签:最高法:“职业放贷人”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原标题:最高法:“职业放贷人”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8月2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刘敏答记者问时说,“职业放贷人”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刘敏解释,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放贷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职业放贷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据介绍,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经营活动。”“职业放贷人的行为,实际上变相违反了该规定,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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