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10/25 15:51:14   点击:173   标签:我省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原标题:我省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要坚持履行公益职能、坚持养老属性、确保资产安全、实行管办分离、加强服务管理等五个基本原则,明确监管清单,建立年报制度、检查制度、举报制度、评估制度等。  《意见》要求,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应坚持社会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预留足够床位,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剩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市、县(区)社会福利中心由同级民政部门主管,乡镇敬老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模式)由同级乡镇(街道)主管。  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不定期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机构的运营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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