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报疫情线索的个人或单位拟不予追责,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10/2 22:46:00   点击:155   标签:误报疫情线索的个人或单位拟不予追责,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

原标题:误报疫情线索的个人或单位拟不予追责,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甲乙丙三类传染病之外新增“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并提出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奖励和责任豁免制度。此外,疫情信息发布权限也有调整,传染病暴发时县级以上政府可发布疫情信息。传染病分类新增“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此次修订完善了传染病分类制度,明确了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特征,对不同类别传染病在监测范围、报告主体、报告时限等方面进行了区别规定,进一步突出重点,体现分类管理的理念。与此同时,在甲乙丙三类法定传染病的基础上增加“具备传染病流行特征的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并进一步完善报告、管控方面的针对性措施。记者注意到,这一新增类别与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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